赛特新材: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下

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含

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期

满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

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 号)的核

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4.12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2,310.1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2020 年 6 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 429.25 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

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42,739.3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分所对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361F0213 号《审计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

1                      24,939.32         24,939.32

    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99.75          5,399.75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0,339.07         40,339.0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收益并

保持资金流动性。

    2、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

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

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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