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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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行”)7 亿元人民币债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齐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5 亿元人民币债权、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兵团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6.75

亿元人民币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在未来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全资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包

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

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57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

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

担保的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

件记载的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可以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最近一年或一期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

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

                  1/5

公司),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和不超过 70%的公司之间不得调

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

司)。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

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56052365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注册资本:陆拾叁亿零捌佰肆拾贰万壹仟零伍拾壹元整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4 日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 1 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

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选矿;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

物洗选加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煤炭及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天铝有限 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天铝有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45,830.18        4,180,697.57

  负债总额             2,721,860.43        2,306,120.92

                   2/5

    净资产            1,723,969.75        1,874,576.65

    营业收入            2,648,108.43        2,050,994.62

    利润总额            168,383.65         320,725.87

    净利润             128,403.89         240,606.90

    被担保人天铝有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其主

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债权最高限额:人民币柒亿元整(700,000,000.00)。

    3、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

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

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

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

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2)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

贷款(或融资)期限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同的,债权人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的,债权人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的,则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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