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

华智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

通,东方延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申请 1,000 万元最高债权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新增不超过 1 亿元的担

保。实际办理中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

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06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189 号 C122 室

   4、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

   6、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供电

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节能、物联网、信息科技、人工智能科技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销售;软件

开发;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93.6%的股份、自然人余裕持有其 3.6%

的股份、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8%的股份。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均尚未审计):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2/1/31

资产总额              18,573.52      16,379.90

负债总额              7,901.77        5,824.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2.35       2,002.35

       流动负债总额       7,590.72       5,513.88

所有者权益            10,671.75        10,554.97

              2021 年       2022 年 1 月

营业收入               7,917.37         698.23

利润总额                238.70          -116.79

净利润                 201.82          -116.79

   9、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东方延华不存在失信

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在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内,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依据其与东方延华签订的借款合同

为东方延华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

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

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2、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

止。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贷款方为实现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借款合同项下东方延华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为 2,002.35 万元,此次

新增 1,000 万元的担保后,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为 3,002.35

万元。

  本年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6,897.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88%;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0,976.3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41%。以上数

据包含本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东方延华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六、其他

  东方延华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东方延

华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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