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6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公告依据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红 塔 红 土 长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红 塔 红 土 长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2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2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21 日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 塔 红 土 长 益 定 期 开 放 债 券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688 00268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 回 (转 换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
注: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起始日的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 《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对应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前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 赎回、 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
(包含该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2年2月20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
20个工作日的期间,即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8日(包括该日)。
自2022年3月19日(含)至2022年6月19日(含)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
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时除外。2022年3月18日15:00
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 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
的,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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