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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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5
二、基金运作情况 ………………………………………………… 6
三、财务会计报告 ………………………………………………… 7
四、清算情况 ……………………………………………………. 8
五、备查文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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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重要提示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29
号文准予注册,《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已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
低于 5000 万元的;……”。
本基金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进入开放期,本次开放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开
放期含该日)。截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即 2021 年 12 月 3 日)日终,
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本基金发生了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上述情形的,本基金将于发生上述情形的次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于发生上述情形的次日(即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进
入清算程序。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4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自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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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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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3497
基金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
基金投资目标
人获取稳健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风险收益特征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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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29 号文准予注
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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