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九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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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九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久瑞三个月定开发起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0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8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公告依据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城久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2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2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2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2月18日

    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

 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三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下

 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三个

 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

 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该日历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最

 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

    按照上述约定,本基金第九个封闭期为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2月17日,本次第九个开

 放期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3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

 换。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当销售

 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申购金额限制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限

 制外,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

 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前

 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1、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

 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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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31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