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润禾材料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 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2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

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剑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 次会 议表 决的股 东及 股东 代理 人共 7 人, 代表 有表 决权的 股份

83,202,92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6,880,000 股的 65.5761%。其中,参加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3,148,92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5.533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6%。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6%。

  3、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郑曙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征集投票权的起

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2022-004)。征集人征集委托投票权期间,未收到公司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两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02,9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02,9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02,9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博律师、林惠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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