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章程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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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 26

第六章  董事会 ……………………………………………… 27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第八章  监事会 …………………………………………….. 40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4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53

第十三章 附则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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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原安徽

铜冠铜箔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41700MA2N8LN173。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253,886 股,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Tongguan Copper Foil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 189 号;邮政编

码:247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901.554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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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

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

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

照《党章》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营宗旨: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为电子信息及新能源行业提供优

质产品和服务,成为行业一流的电子铜箔供应商。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铜箔制造销售及服务,铜商

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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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62,176.1658 万股,各发起人

名称、认购的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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