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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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或

   “公司”)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仕邦”)持有公

   司股份 10,860,9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

     上述股份为瑞仕邦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企业资金需求,股东瑞仕邦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富淼科技股份不超过 3,6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自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 京 瑞 仕 邦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10,860,977

                 10,860,977     8.89%

精 细 化 工 技 大股东                    股

                     1

术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北京瑞仕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2/3/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企业资

邦精细化   3,66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工技术有   0股    3.00%  1,220,000 股    2022/9/8

限公司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4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瑞仕邦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富淼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

   发前股份”),也不要求富淼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富淼科技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还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2

  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在富淼科技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富淼科技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

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富淼科技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在减持富淼科技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富淼科技股份总数

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富淼科技股份总数

的 5%。上述减持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2、当富淼科技或本公司/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富淼科技股份。

  3、当本公司/本企业计划减持富淼科技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减持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将违规减持股票的全部收益上缴富淼科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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