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融信: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15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6,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9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登记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暂缓登记的

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536,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 2020 年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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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二)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

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2020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五)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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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2020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45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38.42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登记并上市。2021 年 2 月 8 日,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5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暂缓登记并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暂缓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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