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独立董事:栾大龙、游达明、杨平波

                       2022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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