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威达
股票代码:002026
收购人: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 2-4 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 2-4 号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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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在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
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
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或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
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收购人自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每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 2%,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已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
行的公司股份,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z2021�{3143 号”核
准,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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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释 义 …………………………………………………………………………………………………………………. 6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7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7
三、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 9
四、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9
五、收购人在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 10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0
七、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 10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 11
一、本次收购目的 ……………………………………………………………………………………………………… 11
二、本次收购的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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