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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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

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

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

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东辉、潘红波、郭敏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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