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2年0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基金名称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山证裕泰3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72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5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公告依据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裕

              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02-14

赎回起始日         2022-02-14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如果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本基金第十个封闭期为2021年11

月13日至2022年2月13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5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

回申请。

3、自2022年2月26日(含该日)起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

申购、赎回申请,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

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3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

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

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

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

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

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

日进行公告。

  若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期起始

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

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

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

此情形下,开放期以管理人届时公告(如有)为准。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

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2019年5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8月29日,本基

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5日,共10个工作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自2022年

2月26日(含该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

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

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

元(含申购费)。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

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

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

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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