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2-01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

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10日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1月26日《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2022

年2月8日《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和《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1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10 日(周四)下午 14:4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2022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洪岩。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240,073,64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6.17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7,689,276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45.72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384,369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45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1,877,499 股,

                  2

占公司总股份的 2.2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493,13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82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384,369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458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 1.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授信额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比例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股数

                                 (%)           (%)

出席本次会议有

         163,188,885    67.9745    226,759    0.0945  76,658,001    31.9310

表决权的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11,650,740    98.0909    226,759    1.9091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才勇,李正刚。

                        3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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