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书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924,710 股股份进行用途变更并注销,同时

修改公司章程。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22,181,441 股变更为 418,256,731 股,注

册资本将从 422,181,441 元减少至 418,256,731 元。具体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9:00-11:00,13:30-16:3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胜浦平胜路 67 号 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联系人:周丹

  邮政编码:215026

  联系电话:0512-62525575

  传真号码:0512-625271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电子

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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