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骆珣:女,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职称。1975年8月-1978年1月,作为知青,工作于呼伦贝尔盟大雁矿务局青年农场;1982年1月-1986年8月,担任马钢初轧厂均热车间助理工程师;1989年4月-1993年8月,担任北京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行政秘书;1993年9月-2018年8月,任职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8年9月退休;2012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12月-2018年12月,担任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明: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大学机械制造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1994年5月,任职于上海工业大学,先后担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4年5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大学,先后担任副研究员、研究员;2014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飞:女,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12月-2007年9月,任职于江苏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先后担任长度室检定员、副主任、主任;

2007年10月至今中创科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任职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先后担任机械所副所长、

科技发展部副部长、国家精密机械加工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备处副主任、

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至今,先后担任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实验室技术评审员、主任评审员;2011年9月-2017年4月,担任恒锋工具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工程学院硕士生导师;2014

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生导师;2018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姓名

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大会次数

骆珣         11            11             0             0           2

李明         11            11             0             0           2

王晓飞        11            11             0             0           2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我们分别担任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参加了各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加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我们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2020年度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无违规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中创科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公司未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薪酬方案依据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及时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及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在公司重大事项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均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且在公司日常运营中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55%。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各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力支持下得到有效推进,根据不断累积的管理经验以及内外部风险的变化,按照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系统。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

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有效的配合与

支持,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我们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

好的条件。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规范运作学习,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下承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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