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2】69

号文予以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登记机构

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2年2月23日起至2022年3月8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 服 务 电 话 咨

询)。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公

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

公告。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以下合称“投资

人” )。

   6、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

售机构(以下或称“其他销售机构” )认购本基金。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销

售机构即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

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项下“ 三)销售机构” 章节。

   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除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

发售基金份额。

   7、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若

本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总规模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本公司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

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公司将采取末日比例确

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未确认

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末日之前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总额)/末日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 金 额 = 末 日 提 交 的 基 金 份 额 有 效 认 购 申 请 金

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

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

请确认金额请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基金账户。

   9、认购限额: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 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

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认购

申请的最低金额和业务规则以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0、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

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撤销。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

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

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提供电子对账单,需要订

阅或取消的客户可与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632-9090,免长途话

费)联系。

   11、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

构咨询。

   12、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工作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3、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地 区 的 投 资 人 , 可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咨询基金认购事宜。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

可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及本公告。

   15、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同时发布在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和本公司 网 站(www.

ehuataifund.com) 上的 《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华泰保兴吉年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本公告。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

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

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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