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医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融医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中融医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

     融医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号),注册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 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C

     两类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4.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5.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本基金自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9. 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

     到80亿元的,本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首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认购申请金额

     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

     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   基金账户”)。 办理注册基金账户

     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

     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

     认购。 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 认购以金额申请。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基金募集

     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单

     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

     低于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

     请。 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资人其认购的基金名称以及基

     金份额的确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中

     融医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非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的相关信息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调整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在管理人

     网站上公示。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 160 6000 或 010-56517299)咨

     询详情。

        17. 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

     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

     基金。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市场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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