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公司”或“发行人”)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尚荣
医疗2020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股份数量24,295,004股,占公
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8762%,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根据2020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617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采取
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超过246,055,429股,最终确定向12名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295,00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6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111,999,968.4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3,172,164.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27,80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了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86号)。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获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
1
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不存在限售股同比例变化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夏同山 3,687,635 16,999,997.35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46,854 20,499,996.94 6
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87,635 16,999,997.35 6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87,635 16,999,997.35 6
5 郑木平 2,017,353 9,299,997.33 6
6 艾建伟 216,919 999,996.59 6
7 彭敏 216,919 999,996.59 6
8 林开涛 216,919 999,996.59 6
9 广东大兴华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86,117 10,999,999.37 6
10 上海般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71,366 5,399,997.26 6
11 徐晓静 390,455 1,799,997.55 6
12 丁志刚 2,169,197 9,999,998.17 6
合计 24,295,004 111,999,968.44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函,夏同山、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等12名认购对象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情况。
(二)股份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限售对象所持的限
2
售股份达到股份解锁条件。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共计24,295,004股,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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