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集团:关于与上海电力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中利集团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电力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中利集团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

拟将光伏发电产业投资、能源科技创新作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深度合

作,规划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完成不少于 1GW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具体合作项目及

相关事宜细节有待进一步落实,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积极的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之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与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贯彻落实“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的国家战略

方针,秉承“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在构建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二氧化碳

排放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方面达成共识,签署本协议。

  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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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1887755

  注册资本:261,716.419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8 年 06 月 0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68 号

  经营范围:电力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自

产产品;电力企业内部电力人员技能培训;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待取得相关建筑业资质后

开展经营业务);招投标代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及应用;煤炭经销;

电力及相关业务的科技开发与咨询服务;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的技术开

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管理;电力及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设备、装置、检

测仪器及零部件等商品的进出口和自有技术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投标工程;对外派遣境外

工程及境外电站运行管理及维护所需的劳务人员;仓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电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分析:上海电力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具有国

资背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电力将中利集团作为重要战略供应商,在科技创新、战略投资、国际项

目开发、供应链等方面开展合作。主要包括:

  (一)未来科技创新平台

  双方期待共同搭建未来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双方在光伏领域的研发、检测、

标准制定、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探讨以光伏为主

的绿色低碳能源和人工智能、能源物联网、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的应用,结合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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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伏、储能、多能互补、综合智慧能源等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在国内共同打

造新能源物联网示范项目。

  (二)战略投资合作平台

  双方致力于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思想,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方

针,顺应全球能源转型大趋势,通过搭建战略投资合作平台,在项目获取、投资、

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规划十四五期间,双方争取完成不少于 1GW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

  (三)国际化合作平台

  双方期待共同搭建国际化合作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海外项目,针

对项目转让、开发、并购、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

开拓国外市场,实现共同发展。

  以海外特定区域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为切入点,在存量项目并购,增量项目

开发、融资、建设、运营、资管等方面深度合作,拓展海外新能源领域的优质项

目和资产,满足合作双方发展需求。

  (四)供应链战略合作平台

  双方期待共同搭建供应链战略合作平台,针对合作项目,在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若为境外合作项目则还应当符合项目所在地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双方采购

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在市场、技术和商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由一方

提供的设备、技术服务、工程建设、智能运维等服务。在光伏组件、支架、储能

产品、技术服务、工程建设、智能运维等方面,中利集团愿意以优惠的价格向合

作项目提供技术最先进的设备及服务。

  (五)生产服务合作平台

  双方期待共同建设生产服务合作平台。在技术合作方面,双方通过经验共享

和人员培训来开展合作,促进技术与管理水平提升。在生产性服务领域,双方期

待在项目运维、技术服务、备品备件、合同能源管理、金融、资本、商贸物流等

方面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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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签约日起五年。经双方共同同意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

署战略合作协议;

    五、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双碳目标”大背景下,公司此次携手上海电力,本着“平等互利、优势

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结合双方在光伏、储能、多能互补、综合智慧能

源等领域的领先优势,预计在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不少于 1GW 光伏电站的项目合

作。此举将助力公司多模式化开展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维,成为国际

领先的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供应商,抓住新能源发展新机遇。

    此次项目合作方上海电力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主要的上市公司

之一,也是上海最主要的电力能源企业之一,目前上海电力已成为集高参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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