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关于经营管理层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完成增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经营管理层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暨完成增持的公告

   深圳市雪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期增持的基础上,拟通过“雪

暴欣达持盈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欣达持盈基金”)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规模不低于人

民币 100 万元(含本数),增持价格不超过 11 元/股。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欣达持盈基金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142,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5%,增持的价格区间为 9.16 元/股

~9.75 元/股。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

了《达刚控股:关于经营管理层完成增持计划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61),公司经营管理层计划通过欣达持盈基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继

续增持公司股份。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经营管理层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82)。

  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市雪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

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完成增持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雪暴欣达持盈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增持前欣达持盈基金

                  1

持有公司股份 3,164,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6%。

   2、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经营管理层计划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达刚

控股:关于经营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45)。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经营管理层完成增持计划暨继续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达

刚控股:关于经营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82)。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达持盈基金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

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经营管理层拟通过欣达持盈基金增持公司股份。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含本数)。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1 元/股,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若公

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涉及股

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价格,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存在因股价持续下跌导致已增持股份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欣达持盈基金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2,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5%,增持的

价格区间为 9.16 元/股~9.75 元/股。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欣达持盈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3,164,30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99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欣达持盈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3,306,6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1%。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雪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暨完成增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六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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