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开普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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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核查,严妍女士目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我们未发现严

妍女士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丧失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严妍女士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关于同意董事长汪敏先生主动辞去其兼任的总经理职务、严妍

女士主动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及拟聘任严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表决程序均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长汪敏先生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严妍女士主动辞

去副总经理职务及聘任严妍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严妍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董事职务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严妍

女士增选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莉萍        何 谦          李志浩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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