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12 月 29 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18 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8月12日成立,
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30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新的基
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事宜提前进行公告,具体终止运作
日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予以确定:(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
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
额低于2亿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截至2021年12月24日(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
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
额低于2亿元,因此,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管理人于2021
年12月25日在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关
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以2021年12月27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1年12月28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
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9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债券
场内简称 民生添利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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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第二个封闭期起,其封
闭期为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
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基金份额总额 9,069,948.27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资产风险、适度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
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平稳
增值,争取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基
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政策走向等宏观
层面信息和个券的微观层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同时为
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
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将适当的采取期
限配置策略,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
期限与基金剩余封闭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实施积极的
债券投资组合管理,做出投资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
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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