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认真审议了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我们对以

下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参与设立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对公

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时根据公司战略,围绕公司需要,投资符合公

司要求的标的,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核

查,该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开进、夏扬回

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建炫(签字)

                 保红珊(签字):

                 郑相涵(签字):

                           2022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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