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倩娥作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
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
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
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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