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拟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拟以自有资金参与共同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规划,

有助于降低公司投资整合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围绕公司主业及发展的需要,积极

把握产业发展中的机遇,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进行外延式扩张,实现公司持续、

快速、稳定的发展。本次共同投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丑建忠:

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王丹舟:

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李西沙:

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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