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2]215Z001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6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7

 3  合并利润表        8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9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0 – 11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7  母公司利润表       13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4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5 – 16

10  财务报表附注       17 – 127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2]215Z0018 号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财务报表,包

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聚灿光电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聚灿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1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聚灿光电应收账款余额

471,375,001.37 元,坏账准备金额 49,575,566.85 元,账面价值较高。

  由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

且坏账准备的计提还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获取聚灿光电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内

部控制的设计并实施穿行测试检查确认相关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分析确认聚灿光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

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等;

  (3)获取并检查应收账款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坏账准备计提表并结合应收

账款函证及期后回款检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了解应收账款形成原因,检查报告期内聚灿光电对账及催收等与货款回

收有关的全部资料,核查确认聚灿光电报告期末不存在交易争议的应收账款,核

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性;

  (5)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并结合期后检查等程序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

款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及账面价值的判断及估计。

  (二)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聚灿光电主要从事化合物光电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 年度公司

LED 芯片及外延片等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209,026,702.89 元,主要为国内销售

产生的收入。公司 LED 芯片及外延片的营业收入是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的,结合销售合同及业务特

                   2

点,以货物发货后被签收为具体时点。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也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核心考核指标,

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

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获取聚灿光电销售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内部控

制的设计并实施穿行测试检查确认相关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执行分析性程序,并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收入增减变动的具体原因,

据此确认审计重点;

  (3)检查销售合同、订单等资料,识别与商品所有权相关风险报酬转移相关

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聚灿光电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获取聚灿光电销售明细表并检查签收单、客户对账单等资料,确认聚灿

光电收入确认按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一贯执行;

  (5)执行截止性测试,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中选取样本,核

对出库单、物流运输单据及签收单等资料,确认收入被记录于适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聚灿光电管理层关于收入确认

的相关判断,营业收入符合其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四、其他信息

  聚灿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聚灿光

电 2021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

                   3

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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