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范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在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本次交易定价无溢价,各方遵循股权比例同比
例出资,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没有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
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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