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2年1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创新混合      基金代码     040001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1-09-2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1-26

基金经理     蒋�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11-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将以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并积极追求

          投资收益的稳定增长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

投资目标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

          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创新类上市公司以实现基金的投资收益,通过建立科

          学合理的投资组合,为投资者降低和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

          安全性。

          这里的创新是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创新类上市

          公司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公司和传统产业创新公司。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公司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高

          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包括电子信息及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及新医药、

          光机电一体化、航空航天技术、海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内

投资范围      主业突出的上市公司。

          传统产业类型的上市公司中,如果已在或正在管理制度、营销体系、

          技术开发和生产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具有较大潜在发展前景和经济

          效益的上市公司也属于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选择上市公司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公司创新能力强,主营

          业务市场空间大,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当竞争优势等。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通过持有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定比例的高流动性资产,如国债和现金,从而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

          流动性。

                   1/5

         1.决策依据

         ①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② 国内国际宏观经济环境;

         ③ 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及通货膨胀预期;

主要投资策略

         ④ 国家产业政策;

         ⑤ 各地区、各行业发展状况;

         ⑥ 上市公司研究;

         ⑦ 证券市场走势。

业绩比较基准   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国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2/5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非养老

                 M < 100 万元        1.50%

                                     金客户

                                     非养老

             100 万元 ≤ M < 1,000 万元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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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27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