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
中能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7,432,062.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567,928.46 元。其中:
股本为人民币 40,485,829.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352,082,099.46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5,194.61 31,000.00 30,256.7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计 54,194.61 39,256.79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
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
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理财产品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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