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

中能电气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7,432,062.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567,928.46 元。其中:

股本为人民币 40,485,829.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352,082,099.46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    45,194.61    31,000.00    30,256.79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计           54,194.61            39,256.79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

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

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理财产品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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