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2-05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 康佳 04、19 康佳 06

      114894、133003      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          21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479,601.63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64,998.4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 124,3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辽阳康顺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顺智能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简称“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根据保证书约定,本公司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与康顺智能公司签署的《授

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 0.5 亿元,担保期限为

担保书生效之日开始到授信协议中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被担保人为康

顺智能公司,债权人为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简称“微晶玉石公司”

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简称“农业

银行安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农业

银行安义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0.72 亿元,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被担保人为微晶玉石公司,债权人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

行。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顺智能公司提供金额为 1 亿元人民

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 2.5 亿元人民

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担保方                                         是否

担保            最近一期  经审议的最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关联

方             资产负债  高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例                                          担保

               率                                产比例

康佳  康顺智能

          100%   99.14%  10,000 万元  5,000 万元  2,000 万元  3,000 万元   0.83%   否

集团  公司

康佳  微晶玉石                         17,778.85 万

          51%   101.78%  25,000 万元  7,200 万元         21.15 万元   2.96%   否

集团  公司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辽阳康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 145 号

    法定代表人:孙东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

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件零售,物业管理,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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