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国泰君安关于金陵体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体育”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陵体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55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50 亿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18 万元(含税)后的余额 24,682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H10005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 25,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本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可转债募集资金

  1   高端篮球架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21,701.36     16,100.00

  2   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5,490.16     5,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1

           合计             30,691.52    25,000.00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收

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

存单、结构性存款、稳健型理财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

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品种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

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及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

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50 万张。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45,830,188.6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01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H10005 号《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2

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

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

情况,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公告。

  (六)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监事会

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短期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银行

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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