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披露《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司分别于2020年2月12日、2020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披露《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董事长车成聚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六个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15,0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2月22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达半,董事长车成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增持金额为1997.96万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上市公司增持公告,董事长车成聚先生后续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117,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

3、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于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的增持计划均已完成,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0年2月12日、2020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4、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车成聚先生参与认购的可转债已全部转股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其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5、公司董事长车成聚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发生主动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15,000万元。

3、增持价格区间

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资金来源

董事长自有资金。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

7、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其个人增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2日,车成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增持金额为1997.96万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车成聚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 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增持公告,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董事长车成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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