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财经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97人公告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农、教育、哲学、历史、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3、符合我校“百名人才”支持计划条件并正式聘任的首席教授或学科领军人才;(三)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按目标任务管理、年薪制计酬者,享受以下待遇:

一、学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农、教育、哲学、历史、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

办学以来,学校秉承“信敏廉毅”的校训和“敬业乐群、臻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法德治校,形成了在红土地上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模式,走出了在中部地区办人民满意高校的路子江西财经大学招生说明,正努力朝着“基础厚实、特色鲜明、人民满意、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发展目标,实现“百年名校”江财梦迈进。

学校现有教职工22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有教授277人、副教授506人;博士769人;博士生导师133人、硕士生导师744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全国“百千万工程”人才4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国家优青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0人,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21人、国家级教学老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3人、江西省高校骨干教师41人、江西省教学老师21人,聘请国内外330余名著名学者、专家和企业家为学校客座教授。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等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关键点培育学科(产业经济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获评A-等级(全国前10%),工商管理获评B+等级(全国前20%),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获评B等级(全国前30%),公共管理获评B-等级(全国前40%);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工商管理入选“江西省一流建设学科”。

二、招聘类别及条件

(一)高端人才

受聘到我校全职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人选(含四青人才);

2、省级关键点人才项目人选(不含青年项目);

3、符合我校“百名人才”支持计划条件并正式聘任的首席教授或学科领军人才;

4、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为高端人才的人员。

(二)海归博士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海外知名高校终身教授、资深学者(含外籍人才);

2、学校综合排名、学科专业排名居世界前百名的英语母语系国家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3、其他在海外国家或地区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可参照海归博士标准引进,一人一议)

(三)国内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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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其他在国内高校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员,且在教学或科研方面有较突出业绩。

(四)教研单位硕士师资(实行人事代理)

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下表。

三、校属有关单位2020年进人计划明细表

见附件

四、报名程序

(一)招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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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均要求为电子材料):

1.个人简历(含应聘者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各类奖励或荣誉等)

2.相关资质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或护照、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或荣誉证书等。海归博士应额外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

3.博士须提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重要学术论文及收录情况、代表性科研项目情况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4.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两名同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其中之一为导师推荐信(面试时须提供原件);

5.近三年毕业的博士须提供博士就读期间的成绩单及在读期间现实表现材料的扫描件。

(三)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人员,经学校组织考核、体检、心理测评、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博士)调入手续或(硕士及以下)人事代理手续,并签署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五、引进待遇及政策

(一)高端人才(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人选,含四青人才;省级关键点人才项目人选)及团队,引进待遇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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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学校“百名人才支持计划”(首席教授、学科领军人才、青年学科带头人)条件的,按《江西财经大学“百名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提供待遇。

(三)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按目标任务管理、年薪制计酬者,享受以下待遇:

(1)首轮聘期年薪30万元;

(2)学校提供住房补贴50万元(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10年逐年拨付);

(3)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4)学校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金;

(5)特别优秀的海归博士,经学校批准,待遇另议。

(四)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全职受聘在我校工作,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者,享受以下待遇:

(1)首轮聘期年薪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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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金;

(3)聘期内,学校免费提供生活用房供居住使用。

(4)特别优秀的博士,经学校批准,待遇另议。

(五)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人事关系需转入我校,享受以下待遇:

(1)学校提供住房补贴40万元(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10年逐年拨付);

(2)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3)学校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金;

(4)特别优秀的博士,符合学校要求江西财经大学招生说明,可申请人才引进“二级议价”,具体待遇一人一议。

(六)硕士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有关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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