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刚:新增已判决生效案件金额超10亿元

    记者 张文娟

    近日,*ST金刚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ST金刚与河南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川建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诉讼案件分别已于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获得法院民事判决。其中,与林川建筑案件方面,*ST金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林川建筑支付工程款7933.76万元及利息,*ST金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林川建筑支付赔偿损失款6242.94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损失,涉诉金额约为1.53亿元;与浙商银行方面,*ST金刚及实控人郭留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浙商银行支付财产份额转让款约8.13亿元,*ST金刚及实控人郭留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浙商银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涉案金额约为8.92亿元。

    公告还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ST金刚目前共涉及87项诉讼及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60.03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82项,案件金额约57.7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5项,案件金额约23.09亿元。上述案件已判决生效案件53项,案件金额约为34.9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诉讼案件合计已划扣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约8.11亿元,

    好韵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奎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诉讼案对*ST金刚的影响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诉讼损失对公司资产的侵蚀;二是,在*ST金刚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背景下,如果上述申请被法院接纳,诉讼案可能对以后*ST金刚的重整造成不利影响。”

    “诉讼损失是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营业外支出是核算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也就是诉讼损失直接可以减少企业的当期利润。”郑州融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朱莹莹对记者介绍道。

    据*ST金刚发布的诉讼事项进展公告,今年截至目前,*ST金刚共增加了19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增加约9.61亿元。已判决生效案件增加13项,案件金额增加约9.17亿元。案件损失由年初的约6.94亿元增加到约8.11亿元,增加了近1.2亿元。

    此外,记者注意到,在上述*ST金刚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中,新增的已判决生效的案件,涉诉金额都比较大,尤其是与浙商银行的案件,两起案件涉诉金额共计约10.45亿元,占涉诉总额的比例为17.41%。如果加上与浙商银行的涉诉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ST金刚已判决生效的案件金额约43.78亿元,已判决生效案件金额已占*ST金刚涉诉总额的超七成。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