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MSCI
中国A股国际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中金
MSCI中国A股国际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红利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金MSCI红利
A类份额基金代码:006351
C类份额基金代码:00635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中
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
2022年 1 月 25日。 若截至 2022年 1月 25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出现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届时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1166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44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