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1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
首钢绿能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航首钢绿能 REIT
场内简称 中航首钢绿能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801
基金运作方式 封闭式,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21 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00,000.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21 年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年 6 月 21 日
本基金全部募集资金在扣除“基础设施基金需预留的
全部资金和费用”后,剩余基金资产全部用于购买资
产支持证券份额,存续期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
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基
投资目标 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通过
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基金管理人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及长期可持续
的收益分配增长,并争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价值。
投资策略 (一)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策略:基金存续期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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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绿能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下,
积极审慎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通过资产支持证
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
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二)基础设施项目的出售及处置策略:基金存续期
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环境与基础设施运营情况制
定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方案并负责实施。基金存续期
内,如根据基础设施项目文件的约定,导致基础设施
项目文件提前终止,且政府方书面要求移交基础设施
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础设施项目文件向政府
方或其指定机构转让与移交基础设施项目(含项目公
司股权、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如首钢集团或其指定
关联方未在行权期内行使优先收购权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在行权期届满之日起的项目处置期内通过市场
化方式处分基础设施项目,如前述行为根据基金合同
约定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比如金额超过基金
净资产 20%等),基金管理人应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实施。
(三)基金扩募收购策略:本基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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