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富国天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日期:2022 年 1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天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天恒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8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天

              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天恒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富国天恒混合 A           富国天恒混合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11830               011831

    易代码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73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 年 1 月 24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536

份额级别               富国天恒混合 A    富国天恒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47,003,686.65    7,154,320.13    454,158,006.7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152,031.18      1,887.09      153,918.27

人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447,003,686.65    7,154,320.13  454,158,006.78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52,031.18       1,887.09    153,918.27

           合计       447,155,717.83    7,156,207.22  454,311,925.05

           认购的基金份额

                    0.00         0.00      0.00

           (单位: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0.000%        0.000%     0.000%

           例

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

                    无

           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370,286.19      16,015.24   386,301.43

           (单位:份)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

           占基金总份额比

购本基金情况              0.0828%       0.2238%    0.0850%

           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是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2022 年 1 月 24 日

面确认的日期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

    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

    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

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

金的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赎回

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81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