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2-005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环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和 2021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公告》和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环新材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为金环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8,718.43 万元,本次担保后金环新材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56,000 万元。

  三、被担保方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20 日

  3、住所: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陈家湖

                   1

  4、法定代表人:班均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粘胶纤维、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精制棉、

化纤浆粕生产与销售(不含籽棉和皮棉等棉花制品)、绣花线、坯布生产与销售;

纺织机械设计制造;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咨询;对实业投资;通信产品、黑色金属、

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批零兼营;棉短绒收购,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

及技术进出口;集中供水、供电、供热、售电;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

售;消毒液的销售(有效期以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为准);煤炭及制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金环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金环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9、金环新材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57.9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38,061,816.66       844,367,130.17

     负债总额           543,810,571.51       483,415,498.2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94,251,245.15       360,951,631.93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14,010,816.13       416,320,385.24

     利润总额           -36,539,201.89       -33,475,041.79

     净利润           -23,509,568.61       -33,299,613.22

注:以上 2020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保证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

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

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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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证额度有效期: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止。

  3、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

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金环新材所提供的每笔融

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5、保证责任的履行:(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只要债

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编号与债权余额的债务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收

到后应立即履行清偿责任并放弃一切抗辩理由。(2)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保证人

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债权人有权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

债务人转移的债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保证人在此特别申明,

保证人知晓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用途可能包括用于借新还旧,保证人同意对借新还

旧用途的债权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

(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

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以此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连带保证责任。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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