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通
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万小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的资格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与论证,认为公司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
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
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⑤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
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可转债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
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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