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关于隆华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验血检查咨询:DNA663333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华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2、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3、转股价格:7.76 元/股

  4、转股期限: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7 年 7 月 29 日

  5、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4 号”文核准,隆华科技集

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 798.9283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9,892.83 万元。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9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9,892.83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

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79,892.83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已于2021年8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隆华转债”,债券代码

                    1

“12312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隆华科技集团(洛

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

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7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7月29日)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79,892.83万元;

  (二)发行数量:7,989,283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7

月30日至2027年7月29日;

  (五)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60%、

第五年2.40%、第六年3.00%;

  (六)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2022年2月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7月29日)止;

  (七)当前转股价格:7.76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隆华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

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

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本次发行的可

                   2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其

中:Q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

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

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拥

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2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29日)深交

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隆华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

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

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3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1、“隆华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即2021年7月30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78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