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统联精密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

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

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

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

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公司坚持中性汇率风险管理理念,将分步骤、分层次,

主动管理汇率风险。结合公司外币收支预测,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

超过 1,5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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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流动性安排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应正常合理的生产经营背景,与收付款时间

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业务流程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

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

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三)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

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四)履约风险:公司主要按照滚动预测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金额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

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

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

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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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原则,

以降低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与资

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业务开展与公司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开展

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一)操作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

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跟踪管理、业务核算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

规范交易行为,控制操作风险。

  (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

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降低信用风险。

  (三)交易工具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认可度高的远期结售汇、

期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风险管控要求。

  (四)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基于公司外币收支及风险敞口预测,业务开展规

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流动性风险低。

  五、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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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

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

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

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

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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