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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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康龙化成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康 龙化成 首次 公开发 行前 已发行 股份 的本次 解除 限售的 股份 数量为

373,060,226 股,占公司 A 股股本(660,160,598 股)的 56.5105%,占公司总股本

(A+H 合计 794,177,098 股,下同)的 46.974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主体在解除限售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即每年可减

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8,742,306 股(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8 号)核准,面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630,000 股,并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90,663,575 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656,293,575 股。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

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9

                   1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事项,公司向 2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77,387 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总股

本由 656,293,575 股变更为 660,370,962 股。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方案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申请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上市”)。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 116,536,100 股境外上市外

资股(H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

牌并上市交易。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

国际承销商)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悉数行使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招股说

明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额外发行 17,480,4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份(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该等超额配售股份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共发

行 134,016,5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本总数由 660,370,962 股增加至

794,387,462 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对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3,024 股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7.8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794,387,462 股 减 少 至 794,194,438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794,387,462 元 减 少 至

794,194,438 元。

                    2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对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34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7.8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本总数由 794,194,438 股减少至 794,177,098 股,注册资本由 794,194,438 元减少

至 794,177,098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794,177,09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A 股股份

数量为 375,417,912 股,占公司 A 股股本的 56.8677%,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7.2713%;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18,759,186 股,占公司 A 股股本的 63.4329%,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728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Pharmar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康龙控

股”)、楼小强、宁波龙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龙泰康”)、北京

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多泰”)、厦门龙泰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泰鼎盛”)、厦门龙泰汇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龙泰汇盛”)、厦门龙泰众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龙泰众盛”)、厦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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