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4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0人,

实际出席的董事10人(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沈锐先生,独立董事覃桂生先生、

毕焱女士、杨大贺先生、黄跃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全体监事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黄舸舸先生、何

宇平先生、熊朝阳先生、蒲晓波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444 名激励对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

计 44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35.2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7%。

  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事项已获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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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444 名

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其中 6 人考核结果为良好,当期可解除

限售比例为 90%;1 人在考核期内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在 2020 年度考核期满后本次解除限售前 1 人离职、1

人内退,该 2 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剩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本次未

获准解除限售及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7.90

万股。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7 月、2021 年 6 月分别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 0.4 元)和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 1.5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调整为 1.96 元/股。

   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事项已获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本次未获准解除限售及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人员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9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96 元/

股。待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56,319,462 股变更

为 956,240,462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956,319,462 元减少至 956,240,462

元。公司拟根据该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本次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亿伍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亿伍仟

 1

    陆佰叁拾壹万玖仟肆佰陆拾贰元整。  陆佰贰拾肆万零肆佰陆拾贰元整。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56,319,46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56,240,462

 2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2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在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生效。

  本议案事项已获得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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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66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