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0124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22

第六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7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八章 监事会…………………………………………………………35

    第一节 监事…………………………………………………35

    第二节 监事会………………………………………………36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8

               1

    第二节 内部审计……………………………………………4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1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41

    第一节 通知…………………………………………………41

    第二节 公告…………………………………………………42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三章 附则…………………………………………………………46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协调小组浙股〔1993〕10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

设立,1993 年 6 月在浙江省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1996 年 12 月根据有关规定,按《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的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5919552E。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2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字(1997)57 号文件批准,

于 3 月 20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并于 4 月 10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ZHEJIANG ZHENYUAN SHAR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 558 号。邮编:312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412.328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

  因公司被并购接管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员工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相当于该员工前一年年薪总和乘以与公司所签订劳动合

同剩余年数乘积或绍兴市前一年社会平均工资乘以其为公司服务年数乘积的经济

补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药业为重点,以提高经

济效益为中心,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发展、资产持续增值,在提升核心竞争力

和综合实力的基础上,为股东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价值,为职工谋取福利。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的批发(范围详见《药品经营许可证》),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及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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