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

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变更募集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仍属于

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发钦、陈初升、张冰

                            2022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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