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利率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有下列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一)购买装配式住宅。

  (二)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

  (三)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且累计汇缴满60个月)。

  装配式住宅、特色人才依照本市相关实施办法及配套细则进行认定。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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