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缴存登记
(一)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办理资料 → 服务窗口受理 → 住房公积金系统后台审核→ 服务窗口受理工作人员打印业务回执单→办结。
(二)办理材料:
1、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手工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电子表)(业务涉及职工人数5人以上时以U盘形式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在职人员工薪表》(工薪表中必须体现职工上一年度年收入的月平均工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8、住房公积金中心认为需要反映企业真实性的其它材料。
二、补缴
(一)办理方式及流程
补缴方式:
单位可以通过手动托收(实时结算)、转账补缴等方式进行补缴。
1、手动托收。”手动托收”是指缴存单位到承办银行网点柜台指令银行从其扣缴账户扣划约定款项用以补缴住房公积金,前提是缴存单位已经与中心签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协议》。若单位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托收失败的,不再托收此笔补缴登记,需重新办理补缴登记。
2、转账汇缴
缴存单位可以通过转账向公积金中心转账汇缴住房公积金。转账金额必须与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一致,如果转账金额比补缴金额多或比补缴金额少,公积金中心都将资金原路退回缴存单位。一笔补缴资金只能对应一个公积金单位账号或单位管理户账号,不允许一笔资金对应多个公积金单位账号,否则补缴资金将原路退回。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单位在网厅录入办理资料 → 系统后台处理→办结
线下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资料 → 服务窗口受理 → 服务窗口受理工作人员打印业务回执单→办结
(二)办理材料
1、《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5人以上需提供电子版U盘);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转入
三、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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