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住房类型有哪些?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问:公积金贷款的还贷账户是公积金联名卡的账号吗?

  答: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账户是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的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请在该银行账户里存足余额用于还款。

  3、问:哪些银行可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排名不分先后)签订了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家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4、问:深圳户籍未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深圳户籍职工未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异地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②申请所购住房或商转公贷款所申请住房在深圳市内;

  ③符合深圳当地的住房政策;符合要求的职工,必须提供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证明其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原则上应使用本市版本,职工可根据需要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如果职工只能提供异地版本,则提供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缴存流水)必须能证明其符合我市贷款条件。

  5、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6、问:父母可否为子女偿还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每年扣减一次。

  7、问:在深圳缴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持就业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到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

  8、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停缴对贷款有影响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单位或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自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认定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计息。

  9、问:是否可以选择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

  答:贷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所以贷款申请人在选定受托银行时,应先了解清楚受托银行的信贷政策。如确因受托银行可贷额度等原因造成组合的商贷审批未通过的,对于银行受理的贷款,贷款申请人应先到原受托银行申请贷款撤销,再到新受托银行重新申请;对于中心管理部受理的贷款,贷款申请人可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受理柜台申请变更受托银行。

  10、问:提取过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吗?

  答:可以,只要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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